



第一批:
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有效房产内的“房户一致”新生(房产证、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当年度5月10日之前)。
第二批:
①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桐乡市区各社区(房产证、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当年度5月10日之前)的“房户不一致”新生。
②市区有房产,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房产证、户籍证办理日期须在当年度5月10日之前)的“房户一致”新生。
第三批:
①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户籍为市内各镇(街道)的“一证”新生。
②市区无有效房产但在市区的社区内有居民户籍(户籍迁入日期须在2020年5月1日之前)的“一证”新生。
第四批:
市区有符合条件的有效房产且父母一方取得桐乡市新居民积分卡的非桐乡户籍新生。

来源 :桐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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